2014年12月23日 05:11 来源:学校大全编辑:admin
入学条件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必备条件:
①年满6周岁;
②具有铜山区正式户籍;
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持有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要求。符合入学条件的少年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铜山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需再持房产证)到 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接受资格审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办理延缓入学 手续。
3.残疾儿童入学。各镇要做好视障、听障和智障三类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切实保证残疾儿童按时入学。视障、听障及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原则上到徐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
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要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自主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应采取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录取。民 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应报教育局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物价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广告应经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在媒体发布。教育局 将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审核印发《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凡没有《民办学校录取通知书》的铜山籍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初中学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经商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 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③父母在当地的有效暂住证或房产证;④升入初中的学生,应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暂住证(房产证)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非起始年级学生随父母来我区就读的,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转学手续的办理
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且只能转入户籍、居住地变更后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初中学校或非电脑派位民办学校。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初一新生必须取得学籍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初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市区(含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开发区)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手续
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收费标准
市区公办小学收费标准是:每位学生每学期缴纳社会实践活动费20元,到德育实习基地活动的收费,按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农村学校无此项目;校服费则按招标价格学生自愿买,农村小学无此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的划分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要根据区域内学校招生规模及适龄儿童少年居住情况,逐步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凡涉及县(市、区)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问题,家长及学生直接向相关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市直属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划分方案,市教育局已下发《2014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进行了说明,也已通过媒体、教育网站向社会公布。
报名时间:7月。
报名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招生辖区范围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